以下是【“新版CMA内容解析”第二期:RB/T 214-2017章节4.3~4.5.2内容解析】直播课,王丽娟老师针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做的详细解答。
1Q:
标准物质内部怎么做编码和标签?
A:
标准物质属于设备的范畴,所以对于仪器设备标识的管理要求同样适用于标准物质、标准溶液;标准物质也要有唯一性的管理编号,实验室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标准物质编号规则,简单一点可以采用“年份+购入流水号”的方式,或是也可以增加标准物质名称加以区分;当使用标准物质配制标准储备液或逐级稀释成标准工作溶液时,为确保能对标准物质进行有效的溯源,标准储备液或标准工作溶液的编号规则可沿用原标准物质的编号,在原标准物质标号的后面加后缀,具体要求实验室可以在体系文件中进行规定。
2Q:
校准周期一般多久?
A:
校准周期是实验室依据设备本身的稳定性以及使用情况自身制定的,但目前大部分实验室都是参考设备校准规范中给出的建议校准周期,校准周期为一年或两年的居多。
3Q:
仪器检定回来后,检定结果如何填写啊?
A:
设备检定后,需要填写计量结果确认单,对证书的基本信息、校准供应商的资质、校准/检定结果是否满足标准要求进行确认;因设备的使用者最了解设备的相关要求,所以一般是谁使用谁确认。
4Q:
微量进样器、移液枪需要检定吗,确认记录应该怎么写?
A:
微量进样器、移液枪等需要校准/检定,计量结果确认除了对证书的基本信息进行确认外,还需对设备的技术参数进行确认,检查其容量允许误差是否在可接收的范围内。
5Q:
玻璃器皿几年?
A:
玻璃量器的检定周期是3年,其中无塞滴定管是1年,具体可参考JJG 196-2006《常用玻璃量器》。
6Q:
试剂也属设备么?验收后要做标识么?
A:
在RB/T 214-2017中,试剂也属于设备的范畴;一般试剂验收合格后可不用进行标识,但标准物质验收后需进行标识(溯源);如试剂开瓶后容易受到污染或变质,或使用时间较长的试剂,开瓶时可粘贴开瓶标签;对于配制的试剂应做好相应的标识(试剂标签),如:试剂名称、浓度、介质、配制日期、配制人、失效日期等。
7Q:
期间核查的方式,正对那些仪器用那些方式?
A:
期间核查是在两次校准期间为判别仪器设备校准状态的稳定度而进行的操作,属于等精度的核查;对于设备的期间核查方式,实验室可根据仪器设备自身的特点及实验室的实际情况编制期间核查操作规程,不同设备的期间核查方式也不同,如:电子天平可使用标准砝码进行核查;大型化学分析仪器可使用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期间核查;水浴锅或烘箱类的设备可通过热电偶进行核查;其他设备也可以通过选用一种稳定好的样品,通过留样再测的方式进行;或者采用人员比对或实验室间比对的方式进行核查。
8Q:
标准物质的期间核查怎么做比较合适?
A:
对于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期间核查可参考CNAS-GL035:2018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标准物质/标准样品验收和期间核查指南》的相关要求。
9Q:
检定后设备的修正值如何使用,参考什么文件?
A:
校准/检定后产生的修正值应及时更新并应用,可以粘贴在设备使用现场,便于操作人员获取并引用。
10Q:
采样仪器软件里面的数据要不要长期保存?
A:
采样仪器中的数据属于检测原始记录,需要至少保存6年;因设备的型号不同,有些数据可以导出有些则不能;对于不能导出的原始记录可通过打印的方式进行保存;可导出的电子数据打印后仍需备份保存,建议可采用光碟或U盘的方式,并做好相应的索引。
11Q:
软件需要做哪些记录?
A:
实验室如使用信息管理系统,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功能确认。常用的现成商业化软件在其设计的应用范围内使用被视为已经过充分的确认,无需进一步确认。
12Q:
标准物质运输怎么操作?都是供应商发的货
A:
对于标准物质的运输我们无法操作,但实验室在收到标准物质时需要对标准物质的外观、性状及其运输的条件进行检查,确认其是否满足要求。
13Q:
刚刚老师讲了有证标准物质,课件中还提到了参考物质,参考物质指的是什么?
A:
参考物质是一种或多种足够均匀和很好的确定了特性,用以校准测量装置,评价测量方法或给材料赋值的一种材料或物质。
14Q:
上墙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需要受控吗?
A:
上墙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也属于受控文件,也需要受控。
15Q:
请教下,通用要求取代实验室评审准则如何理解?是否准则目前作废了,不能作为实验室管理的依据文件。
A:
国家认监委2018年5月11日颁布国认实〔2018〕28号 国家认监委《关于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采用相关认证认可行业标准的通知》,要求从2018年6月1日起启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替代2016年5月31日国家认监委印发的《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释义》,6月1日起为过渡期,2019年1月1日全面实施。目前原《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已作废,实验室需要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214-2017)建立体系文件或对现有体系文件进行修订。
16Q:
技术记录表应该怎么管理,实验室是否可以随意打印,复印?
A:
技术记录表格属于受控文件,在控制好最新有效版本的情况下,实验室可以自行打印或复印技术记录表格。
17Q:
目前是否没有公正性声明一说,采用承诺方式?
A:
目前大部分实验室都会有公正性声明,一般在质量手册中体现,最高管理者作为管理层代表签署公正性声明。
18Q:
表述准确、可行的质量目标能举个例子吗?
A:
质量目标是实验室管理层根据自身业务发展与需要自行制定的,举例:报告一次交验合格率≥98%;报告交付及时率≥98.5%;顾客(客户)满意度≥98%等等。
19Q:
职业行为承诺需要每个员工程诺吗?
A:
需要每位员工签署承诺书。
20Q:
之前扩项的时候用的是租用的仪器,不是本公司的仪器设备,后来公司新购了相应的设备,需要重新书写方法验证报告和扩项吗,应该参考哪条文件执行?
A:
这种情况不需要重新进行方法验证或扩项,但需要对仪器设备是否满足标准的要求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