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各项目承担单位,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关于加强检验检测认证认可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的要求,规范检验检测市场,提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制度实施的有效性,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和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认监委公告2006年第9号)的有关规定,国家认监委决定在社会重点关注的检验检测领域组织开展2018年度能力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计划的设置
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分设A、B、C三类项目。
1、A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取得国家认监委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且相关检验检测项目(参数或者方法标准)已经取得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参加。鼓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获得实验室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以及企业、高校等其他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8年度A类项目共19项(见附件1)。
2、B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征集、审核并发布的能力验证项目,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8年度B类项目共18项(见附件2)。
3、C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确定的能力验证组织者组织实施的能力验证项目(包括实验室间比对)。能力验证组织者包括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PTP)”,也包括其他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具有能力验证组织经验的技术机构。C类能力验证项目可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发布,可跨年实施,鼓励各类检验检测机构自愿参加。2018年度 C类项目由45家能力验证组织者提供(见附件3)。
上述能力验证项目清单均可登录国家认监委网址(www.cnca.gov.cn)“能力验证专栏”查询和下载。
二、能力验证计划实施要求
1、对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行业评审组的要求
(1)各单位应当及时将国家认监委2018年度能力验证计划转发所属(辖区内、行业内)检验检测机构,并监督其按要求参加。
(2)各单位也可以根据能力建设和监督管理需要,按照避免重复、避免增加检验检测机构不必要负担的原则,另行组织能力验证项目(包括实验室间比对),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各单位另行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应当在实施前向国家认监委报告计划清单,实施结束后向国家认监委报告实施结果。
(3)各单位可向国家认监委推荐自行组织的能力验证项目,作为C类项目由国家认监委确认后对社会公布,以扩大检验检测机构参与面。
2、对承担国家认监委A类、B类能力验证项目的技术机构(以下简称“项目承担单位”)的要求
(1)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高度重视所承担的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项目,配备足够的资源,保证能力验证项目及时、科学、高质量地开展。
(2)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做好能力验证方案设计工作,考虑技术实现、避免串通、结果利用等因素,及时、认真填写方案设计表(见附件4),并于4月15日前将方案设计表上报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备案。
(3)对于初测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可允许其自愿参加一次补测,各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审核相关机构的补测申请及整改资料,未整改或整改无效的,不允许参加补测。补测后仍不满意、未申请补测或者未参加补测的,视为本次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
(4)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10月15日前向国家认监委报告能力验证参加机构总数、名单以及初测、补测结果。A类项目承担单位还应当提供“必须参加而未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名单。
(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于11月底之前完成能力验证项目的验收及报告的编写工作,并向国家认监委实验室部提交报告。
3、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要求
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参加资质认定部门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真实、客观、及时报送检验检测结果。鼓励检验检测机构参加其他社会组织提供的能力验证项目,不断提升自身检验检测能力。
三、能力验证结果的利用
1、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类项目)且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由国家认监委颁发能力验证满意结果证书并对社会公布名录。获得满意结果的检验检测机构今后2年内(2020年底前)接受资质认定评审时,相关项目可免于现场考核。鼓励其他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及其他方选择使用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技术服务。
2、对于应当参加国家认监委A类能力验证项目但无故不参加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C类项目),经核实发现存在串通结果、提供虚假数据等情况的检验检测机构,国家认监委将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上述信息同时纳入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和分类监管系统,今后从严进行监管。
3、对于参加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A、B、C类项目)但结果可疑或者不满意的检验检测机构,应进行整改,资质认定部门在后续对相关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技术评审时,将核实其能力验证可疑或者不满意项目的整改情况。经核实,认为其技术能力不能有效维持的,撤销相关项目的资质认定。
四、能力验证费用
本通知中要求必须参加A类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的初测费用由国家认监委承担;如需参加补测,需向项目承担单位交纳补测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栋、张世鹤
联系电话:010-82262733、82262767
电子邮箱:guod@cnca.gov.cn
准备报名参加相关能力验证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可直接与具体承担能力验证项目的单位联系报名,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3。
附件:1.国家认监委2018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2.国家认监委2018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3.国家认监委2018年能力验证计划C类项目
4.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方案设计表
(附件请从认监委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下载)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A、B类能力验证项目清单,C类详见链接http://www.cnca.gov.cn/xxgk/gwxx/2018/201803/t20180309_56449.shtml)
附件1
国家认监委2018年能力验证计划(A类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检测参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A01 | 口蹄疫病毒O型抗体ELISA检测 |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口蹄疫病毒O型抗体 | 刘 巍 | 18500399723 |
乔彩霞 | 010-58648632 | ||||
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艾 军 | 13769143048 | |||
A02 | 苹果星裂壳孢果腐病菌的鉴定 |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 苹果星裂壳孢果腐病菌核酸 | 王卫芳 | 020-38290953 |
魏 霜 | 020-38290936 | ||||
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 | 段维军 | 0574-87022951 | |||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孔德英 | 023-61526456 | |||
A03 | 登革病毒核酸检测 | 重庆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 登革病毒核酸检测;登革病毒分型; | 文海燕 | 023-67153026 |
骆星丹 | 023-67153026 | ||||
四川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 张 青 | 028-81480576 |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卫生检疫研究所 | 胡孔新 | 010-53897796 | |||
A04 | 痰涂片抗酸染色查找抗酸杆菌 | 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 | 痰涂片中抗酸杆菌的数量 | 陆 晔 | 021-62686171-81228 |
王 健 | 021-62686171-81231 | ||||
A05 | 化妆品中糖皮质激素的测定能力验证 |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 十六种糖皮质激素中三种或三种以上禁用物质 | 周耀斌 | 021-64852448 |
葛宇 | 021-64851815 | ||||
A06 | 食品中铝的检测 | 河北省食品检验研究院 | 铝 | 李 强 | 0311-83895825 |
范素芳 | 0311-83895825 | ||||
A07 | 奶粉中沙门氏菌、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的检测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测试评价中心 | 沙门氏菌(定性)、克罗诺杆菌属(阪崎肠杆菌)(定性) | 赵红阳 | 400-800-1061 |
王秀君 | 400-800-1061 | ||||
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 | 柯振华 | 0591-83726930 | |||
A08 | 饮用水中铁、三溴甲烷、氟化物的检测 |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 | 铁、三溴甲烷、氟化物 | 杨姣兰 | 010-50930142 |
应 波 | 010-50930162 | ||||
曹宁涛 | 010-50930143 | ||||
A09 | 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的测定 |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黄曲霉毒素B1和/或黄曲霉毒素总量 | 王曼霞 | 0532-80885726 |
吴振兴 | 0532-80885626 | ||||
浙江省疾病控制预防中心 | 黄百芬 | 0571-87115270 | |||
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张春艳 | 0755-33684389 | |||
A10 | 蔬菜中腐霉利、毒死蜱的测定 |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测试评价中心 | 腐霉利、毒死蜱 | 王秀君 | 010-53897832 |
赵红阳 | 010-53897842 | ||||
大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黄大亮 | 0411-87556891 | |||
A11 | 婴幼儿服装中附件抗拉强力的测定 | 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抗拉强力 | 王琳譞 | 010-58619277 |
刘 巍 | 18500399723 | ||||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 盖国平 | 0771-5314557 | |||
A12 | 电源适配器的平均效率检测能力验证计划 | 中国赛宝实验室/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国家通用电子元器件及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平均效率 | 刘 琳 | 020-85131365 |
刘 攀 | 020-85131205 | ||||
A13 | 电线电缆产品—绝缘平均厚度 | 上海国缆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国家电线电缆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绝缘平均厚度 | 谌嘉伟 | 021-65494605-2261 |
邢海甬 | 021-65494605-2263 | ||||
A14 | 高低温测试 |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 <p class="Mso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