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正式实行,我国首部地方生态环境监测法规
SLD中检实验室技术2020 -04 -29
据了解,江苏省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条例》。据了解,这是全国首部生态环境监测地方性法规,也标志着江苏生态环境监测将有法可依。
该《条例》以立法的形式,提出多条“刚性”规定,包括每年地方政府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环境监测情况制度、监测数据报告真实性责任制度、重大环境信息统一发布制度等。对于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江苏将对监测机构和人员实行“双罚”。
《条例》从法规制度上固化了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的改革成果和实践经验,对规范环境监测活动、保障监测数据“真、准、全”、充分发挥环境监测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意义重大。《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将有法可依,进一步提升了生态环境监测系统的地位和作用,给社会化检测机构规范化发展带来了新机遇,尤其是“谁出数谁负责”的要求和对监测违规违法行为判定和处罚标准的细化,将更好规范第三方监测机构服务行为,引导监测行业自律,推动形成社会监测机构相互约束、相互促进的局面。
实验室技术学苑推出的《水质环境监测训练营》第二周的课程接近尾声,本周课程中,刘景龙老师围绕现场监测质量控制、实验室质量控制、环境监测方法验证、容量法基础知识、高锰酸盐指数的测定等五个方向进行了讲解,并为学员答疑解惑。训练营课程理论与实际结合穿插,极大地激励和提高了大家的学习热情。学员们热情高涨、学习积极,对训练营表示高度认可。经过学习,学员对水质环境检测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在实际应用上有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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